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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田阳光城营销中心电子屏及钢架基础部分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 2020-01-10
浏览次数: 38

一、招标名称:

宁夏金田阳光城营销中心电子屏及钢架基础部分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


二、招标人:

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制作安装地点:

宁夏固原市西兰银物流园宁夏金田阳光城营销中心


四、拟招标内容及范围:

宁夏金田阳光城营销中心电子屏及钢架基础部分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3、投标人的企业创立须3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电子屏安装业绩(提供典型电子屏实景照片说明)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在电子屏制作设备、资金、技术、运输及售后等方面具备执行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报名:

6.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招标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09:00至17:30)到指定地点报名。


6.2报名地点: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308室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企划部。


6.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6.4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法人身份证(根据实际情况携带原件)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相应资格证书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标明授权委托期限)

5、要求有近三年的类似电子屏制作及安装工程业绩,已完成电子屏和正在制作电子屏合同至少三份;近三年社会综合评价及诉讼情况。

6、当地国税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税务认定书。

以上1-6项材料需一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6.5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请贵司根据我司的通知时间到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套招标文件费用为叁佰元(¥:300.00),此费用不再退还。凡逾期未领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金


6.7请各申请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金田阳光城公众号“变更补遗”公告。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登记的申请人,投标不予接受。


七、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金田阳光城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在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告栏张贴。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金田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路女士

座机号:0954-7226666

监督电话:0954-7260808 / 0954-728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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